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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推行本科生全程导师制 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作者:时间:2015-06-01点击数:

  5月25日晚,法律系面向2014级学生举办了以本科生导师制推介会。会上,法律系副主任安雪梅教授向2014级学生介绍了法律系本科生导师制的施行办法,并发布了《法律系本科生全程导师制管理办法》(暂行)、《法学专业本科生参考书目》、《本科生导师制双向遴选方案》及《本科生选导师申请表》等一系列文件资料,其后开展了第一批导师与学生搭配的互选工作。  在现代教育体系下,导师制是一种与班建制、学分制并存的育人模式。法律系此次推行的导师制是为全系学生配备指导老师的一种制度。其独特之处在于,将教师对本科生的指导工作前移至本科生大一阶段,教师的指导工作贯穿四年大学生涯,指导的内容不仅包括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职业素质的灌输和培育,还包括与法律职业能力相关的隐性知识传播。  此举有助于贯彻因人施教、全程育人的教育理念。法律系拟通过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更早地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改革,强化学生的专业归属感、引导和激励学生参与职业规划,共同构筑教学相长的喜人局面。  据悉,根据法律系2015年的教学工作部署,导师制与即将推行的课程负责人制度将构成法律系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