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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1-20点击数:

各系(部)、肇庆校区:

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启动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进行创业实战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在校本科生中专业知识扎实、有创新精神、创业热情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均可申请立项,每个课题组人数5人左右。

2.项目团队需由跨系、跨年级、跨专业学生组成,成员构成不符合此条件的申报项目材料初审为不合格,不能参加评审。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半到两年,不能提前结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可根据情况更换。

3.项目选题要求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研究过程及成果实践性较强。

4.在以往的各类竞赛中获奖的项目、已公开发表论文的项目、以往立项项目不再申报。劳动密集型项目从严把握,技术型创业项目优先支持。

5.同一指导教师不超过2项,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多于2位。

6.项目结项要求:

①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类需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公开发表论文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具体发表刊物要求请查看管理办法(见附件4)。

②创新项目理工学科需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或开具相关应用证明,或有获得专利证明。

③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有创业实战、提交企业运营报告等,创业实践训练项目需在创新基础上创业实战。

                                三、申报程序

1.各系(部)、肇庆校区要召开一次面向师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动员会,宣传《广东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鼓励有一定创新创业意识的学生积极参加项目申报,动员中级职称以上教师积极参加指导工作。项目成果将作为系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学生确定申报项目内容后,邀请对此研究项目感兴趣的教师作为项目导师,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

3.项目负责人于330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同时交给所在系负责大创项目的老师,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系领导签字盖章交系办。

4.根据各系2015年度大创项目各系申报数额分配立项数(见下表),申报数高于立项数2倍,如若低于2倍立项数,则由学校调剂分配各系立项数;由学校统一评审,根据各系申报质量,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调剂立项项目数。由系里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后统一将立项申报材料送教务处2206

四、立项数与经费支持额度

1.学校将根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根据评分最终确定前110名通过立项,其中1-20名作为国家级培养项目,21-80名作为省级培育项目,81-110名作为校级培养项目,评审结果由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2.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按照《广东金融学院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计入学分。

3.经费支持:国家级项目按10000/项,省级项目按5000/项的标准进行资助,中期检查通过后将拨付部分经费资助;校级项目按人文社科类2500/项,理工类3000/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4.指导教师奖励: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完成项目结项的指导教师学校分别奖励1000元、3000元;公开发表论文、成果推广应用按照奖励标准奖励指导教师500-3000元,并给学生、指导教师颁发结项证书。

[文章来源:教务处]

201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