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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承办第八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

作者:时间:2021-12-07点击数:

2021年11月20日,第八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暨广东省与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21年学术年会在广州南洋长胜酒店成功举办。论坛由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广东金融法治创新研究院承办,由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协办、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支持。论坛主题为“数字化及绿色化背景下金融法治的创新发展”。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杜承铭,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阳,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长龙,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袁碧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洗宇航等160余名来自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关、金融企业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线下会议。

(论坛开幕式)

论坛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长龙主持。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阳,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杜承铭分别致辞。

(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长龙)

刘春阳副书记首先介绍了广东金融学院的整体情况,特别是清远校区的开办情况。他表示,广东金融学院作为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单位,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研究会的工作、支持论坛的举办。然后,他指出,金融发展离不开金融法治的支持。金融法以金融法治问题为研究方向,对金融领域的强大影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是广东省内一个重要的学术论坛,而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作为论坛的主办单位,一定要继续擦亮这个学术品牌,并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实践,力争在金融法学理论研究和治理实践中,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与广东金融大省地位相适应的学术贡献。最后,他提出了三方面的建议。第一,金融法学研究要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握党和国家在金融工作中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金融改革的工作方法。金融法学研究要植根于中国国情,服务于国家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法治之路。第二,金融法学研究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不能脱钩于时代的发展。第三,金融法治论坛等活动要为推动金融法学研究与运用,实实在在地解决金融法治问题发挥积极的作用。

(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阳)

杜承铭副会长认为,金融的发展与稳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突出作用。绿色金融是数字、金融、法治与绿色生态的结合,具有重大意义,它既是对当前困局的回应,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期许。绿色金融法治的创新坚定执行了国家战略,持续推动着绿色金融向纵深发展。构建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保障,是我国未来发展绿色金融的必由之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专业性和前瞻性。由此,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金融法治建设要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推动更高水平基础上的开放,注重金融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以良法善治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三是,结合大湾区创新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法治合作,达到南方金融法治建设新高度。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杜承铭)

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广东警官学院副教授范湘凌宣读了理事会成员增补名单。

(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广东警官学院副教授范湘凌)

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博士王鑫传达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同志在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上的主旨演讲的会议精神。

(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博士王鑫)

开幕式之后,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导、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红一教授主持大会主旨演讲。演讲人为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导、教育部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冯果教授。他的演讲题目是数字经济的金融法回应。冯果教授表达两个层面的观点。第一,数字金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金融和数字经济密不可分。我们在发展数字经济时,不仅仅要重视技术的创新,更要看到数字金融和金融的数字化自身特殊的意义。第二,数字经济时代,数字金融对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立法部门提出许多新的议题与挑战。一是金融创新与数字风险互相促进、互相转化;二是数字金融是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相伴升级、相互博弈的过程;三是数据规制和法律监管二者之间的互动问题。其中,在法律监管方面,由传统的命令控制型的外部监管转变为协同支配;在监管手段方面,软法与硬法要互动,同时技术规则和传统的权益规则要配套;在监管规则方面,改变传统的对于金融的理解,要有创新的规则。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教育部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冯果)

随后,会议进入学术论坛的研讨环节,本次学术论坛分为三个单元,每个单元设置一个议题。

第一单元的议题为“金融科技与数字金融法治的创新发展”,由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政协常委王晓华担任主持人。本单元共有四位发言人,分别是AsiaPay陈永祥行政总裁、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万飞教授、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电子商务及法律系主任王萍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方方副教授。

(从左到右主持人分别为: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政协常委王晓华)

陈永祥总裁首先以“大湾区金融科技与金融法治创新--机遇与挑战”为题发言。他分析了金融科技发展愿景与2021年支付趋势。他指出,支付货币趋向多元化发展;数字人民币将为金融科技公司带来新商机,大湾区发展将迎来新机遇。他还进一步了分析亚太地区2021金融服务监管政策更新现状。随后,万飞教授作了“元宇宙概念中的支付金融及其法律和伦理学思考”的专题发言。他以元宇宙的支付概念、支付在虚拟世界中扮演的角色、目前虚拟世界的主要支付方式、虚拟世界的支付金融尚未解决的问题、元宇宙概念中的非中心化监管的法律难题以及元宇宙引发的伦理问题为主要内容,进行了启发性的发言。接着,王萍副教授作了题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监管法规的衔接问题研究”的专题发言。她指出,粤港澳大湾区的衔接问题能有效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的发展,是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他分析了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科技监管背景,指出了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监管法规衔接面临的主要困境。最后,她提出了五个建议: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同意法律协调机构。第二,制定湾区金融科技监管的实体法。第三,搭建司法沟通协商平台。第四,完善跨境法律服务协调规则。第五,构建完善的协议制度。最后,王方方教授作为了题为“数据资源资产化的法律权属界定:共同富裕视角”的专题发言。他分析了数字的特征和价值、数字化时代的经济学命题和数字化时代共同富裕的逻辑。

(从第一列到第二列,从左到右发言人分别为:AsiaPay陈永祥行政总裁、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万飞教授、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电子商务及法律系主任王萍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方方副教授)

广州万科风险法务部总经理田飞、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秘书长江映霞参与了主题讨论并对数字金融法治创新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与谈环节)

(从左到右与谈人分别为广州万科风险法务部总经理田飞、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秘书长江映霞)

第二单元的议题为“绿色金融与大湾区金融法治的创新发展”,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彭丁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丽华共同主持。本单元共有四位专题发言人;他们分别是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导、绿色技术银行总部首席法律顾问倪受彬,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姚启建,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管委会执行主任李支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邹青松。


(从左到右主持人分别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教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彭丁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丽华)

在第二单元的议题发言阶段,倪受彬教授首先以“绿色金融:法律与产品”为题发表了讲话,他先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制度实践,由此引出绿色金融范式转变与理论重构,指出宏观金融稳定关乎于气候变化和金融安全,他指出,绿色金融的立法体系尚不完善但其框架正在在逐步搭建,从三个不同角度的金融法范式转变,展示了金融法在生态、监管、交易三方面的议题。随后,姚启建行长的发言题目为“发展绿色信贷,建设美丽中国”,他强调绿色金融就是绿色信贷,指出央行所创设推出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碳减排支持工具,采用“先贷后借”直达机制,而要做到绿色金融,就必须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接着,李支副教授在题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规则对接的法治理念建构”的讲话中,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差异性提出了两点注意,一是不能放大差异性,二是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两制。同时也要看到共性的一面,还对比了世界四大湾区、欧盟,我们的发展过程中切忌不可生搬硬套,得出我们应该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法治发展道路。最后,邹青松博士在其题为“复杂金融产品规制的理念、构造及启示:基于域外金融监管范式变迁的考察”的讲话中,他从信息披露制度失灵谈起,分析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变化发展、产品规制理念和产品治理机制;着重介绍了产品规制理念,在对产品规制理念如何实施时指出,产品规制理念实施应以企业的产品治理机制和监管机构的产品干预权为支柱。

(从第一列到第二列,从左到右发言人分别为:他们分别是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导、绿色技术银行总部首席法律顾问倪受彬,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姚启建,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管委会执行主任李支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邹青松)

紧接着,广州市中海龙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王海涛参与了主题讨论并对绿色金融与大湾区金融法治的创新发展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与谈环节)

(与谈人:广州市中海龙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海涛)

第三单元的议题为“金融监管与金融纠纷解决的创新发展”,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冼宇航主持。本单元共有五位发言人,分别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金锦城,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劲,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三处四级调研员黄义,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筹备负责人董石荣,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部业务副总监袁方。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处长冼宇航)

在第三单元的议题发言阶段,金锦城副庭长首先以“加强金融审判服务数字金融绿色金融创新发展”为题发表了讲话,阐述了全省绿色信贷、碳排放交易量、数字金融都位居全国首位,这对全省的金融金融审判工作具有很强的传导性、对法院审判工作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指出,随着金融审判案件逐年增多,法院系统将继续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准确适用民法典及配套法律和司法解释;立足审判实践,提高政治战略,有效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构建金融合力回应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司法需求,完善多元化解机制。随后,张劲副会长的发言题目为“金融纠纷及其高效化解之道”,他分析了金融纠纷高发的原因及特点,指出在金融纠纷案件多发的情况下,非诉解决中的调解是高效化解金融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并指出了广州在探索和实践中创造了符合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ADR模式和经验,充分肯定了金融纠纷调解的优势。接着,黄义调研员在其题为“广东省非法集资行政执法的重点与难点探析”的讲话中指出,国务院颁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给实务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为适应条例的颁布所做出的努力。随后,董石荣主任的发言题目为“案析假借融资租赁形式的车贷型‘套路贷’的认定”,在大会上分享了自己对于车贷型“套路贷”的一些困惑,并通过自己经办的金融租赁案件现身说法,认为其本质是一种高利贷、套路贷,有很大的危害,期望诸位学者可以给实务界提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案。最后,袁方副总监在其题目为“金融纠纷领域仲裁机制的发展与创新”的讲话中,分析了今年广州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案件处理情况并列举了多项举措的革新:“智能化”金融纠纷批量处理、“便捷化”金融纠纷庭审模式、“协同化”金融纠纷协调共治。同时指出互联网仲裁创新发展助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仲裁高地的几大特色。

(从第一列到第三列,从左到右发言人分别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金锦城,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广州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劲,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三处四级调研员黄义,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石荣,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部业务副总监袁方)

(与谈环节)

紧接着,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金融审判庭)庭长潘锋参与了主题讨论并对金融监管与金融纠纷解决的创新发展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从左到右与谈人分别为: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金融审判庭)庭长潘锋)

(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袁碧华)

闭幕式由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袁碧华主持,由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健男进行总结发言。李健男教授了几点感触,并通过三个关键词进行描述。首先是“不容易”,疫情下,省市召开金融法学线下会议是不容易的,并对能够邀请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冯果院长亲自参会表示荣幸;第二个关键词是“创新性和重大性”;第三个关键词是“欣喜”,此次参会代表和论文作者呈现出新人特别多,此次参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多了、实务部门的代表多了、兄弟省市的代表也有很多,对南方金融法治论坛影响力给予了肯定。与此同时,他也指出广东金融法学的学术地位与广东省的强省、大省地位仍不匹配,针对如何广东金融法学的研究水平,他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在于遵循从实践到理论的路径。相信充分发挥广东省得天独厚的金融法学研究的优势,广东金融法学的学术地位将会得到更大的提升!

(闭幕式发言人: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健男)

会议最后,《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副编审邓泽辉宣布了优秀论文获奖名单。由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仝自力、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四级高级检察官朱国平、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潘星容、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傅军、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倪敏为获奖嘉宾进行颁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供稿:研究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