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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值班管理规定

作者:法学院时间:2018-06-07点击数:

为了保证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为保证每日都有学生值班,各部门做好部门内部调剂,保证每日有人值班。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及时签到,填写好值班记录,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3、值班中途因故外出或因故未到者应提前向老师请假,并联系其他值班人员接替值班,不得无故离岗。

4、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值班人员若遇有人来访,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6、保持值班室清洁整齐,每日卫生由值班人员结束工作前做好。

7、未经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得在老师办公区内打开办公桌和翻看办公文件。

8、任何人未经老师允许不得私自配制办公室钥匙。

      9、值班结束前,认真前检查门窗空调是否关好。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1630  晚上19002200

值班安排:周一至周五白天为团学联,晚上为党支部,周六日为勤工助学同学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