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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比例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时间:2015-03-25点击数:

各系:

按照学校教学安排,根据《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记载办法》,请有需要调整课程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比例的教师在系教务秘书处申请登记。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以及公共选修课的成绩比例教务系统默认平时成绩比例占20%,期末考试成绩比例占80%,如有平时成绩比例申请超40%(包括40%)的课程需附上课程比例及情况说明,而后交由教务干事统一整理、汇总(汇总表见附件1),系主任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于4月8日前交至学籍科2210室李老师处,联系电话:37216156;实验课程的成绩比例教务系统默认平时成绩比例占60%,期末操作考试成绩比例占40%,如有变更成绩比例的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请教务干事统一整理、汇总于4月8日前交至实践科2218室黄老师处,联系电话:87053270,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请调整平时成绩比例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