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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同城化,协同共育人

作者:法律系时间:2014-06-27点击数:

5月21日,广东金融学院副院长范忠宝教授一行6人赴佛山仲裁委员会参加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暨挂牌仪式。佛山市法制局蒋万伦局长会见了范副院长一行,佛山市法制局刘祖辉副局长和法律系张长龙主任签订了共同建立实践教学基地的协议。教务处吴立平处长、肖伟才副处长,法律系李支副主任、莫然博士参加了活动。

   佛山仲裁委成立于1997年,业务量居于全省12个地市仲裁委的第三位。依托广东金融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佛山仲裁委每年需要处理大量的金融类仲裁案件。长期以来,佛山仲裁委聘请了我校法律系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此次建立实践教学基地,是佛山仲裁委与高校建立的第一个实践教学基地,是佛山方面落实“广佛同城化”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作为法律系建立的第一个广州市外的实践教学基地,旨在贯彻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纵三横”理念,完善实践教学基地的地域布局和行业布局,优化实践教学资源配置,形成协同育人的有效机制。

今后,双方将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佛山市法制局和仲裁委将定期接收法律系的学生实习,法律系也将聘请佛山仲裁委的专家为学生讲授仲裁法,传授实战经验。双方还将在拓展协同育人功能,在案例教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横向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一系列交流与合作。

[法律系: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