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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3级全日制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 实施方案

作者:时间:2024-04-23点击数:


法学院2023级全日制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

实施方案


清远校区、肇庆校区、各二级学院、2023级各专业学生:

为了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更好的服务于广东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我校高质量教学发展,更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第305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为做好法学院2023级全日制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养方案设置

1.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涉外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际法和国际经贸规则的最新动态,具备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

2.培养特色。修读学专业核心课程之外,加强涉外法律事务课程学习,同时可获得推荐去签约机构工作机会;有修读与广东金融学院合作海外院校硕士的机会;有到国外(境外)参加实习实践和国际比赛的机会。

3.职业前景。 国(境)外留学深造;涉外机构(律所、公证处)工作;外资、合资企业法务;国内外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涉外业务;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的涉外业务。

4.学制、修业年限与学位授予。 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国内获得法学全日制学制四年本科学士学位修业年限 4-6年本科,法学学士学位)。

大四可申请与学院合作办学的国外高校,对接国外合作学校一年修读,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

5.学分认定。录取成功后视同转专业,学分认定根据学校学籍相关规定

二、招收办法

1.招生对象:2023级全日制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大一学习成绩绩点原则上在 3.0 以上。

2.招生名额:30-50人。

3.收费标准:在本科阶段参照法学专业学费标准;转入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当年国教院商科预科生标准收取;国外阶段按照国外大学收费标准。

4.遴选方法:大一学习成绩 40% + 面试成绩 60%。

5.编班设置:2023级申请转专业学生统一编入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班,单独设立行政班,在广州校本部住宿就读。

三、具体申报及选拔程序

1.42日—48日下班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条件有意向同学填写《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申请表》(见附件1)和《修读承诺书》(见附件2),打印版上交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电子版发送法学院杨老师校内邮箱23-024@gduf.edu.cn

2. 49日—416日下班前,转出学院辅导员收集学生的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申报条件审查”一栏内容后,报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转出学院将审批后的转专业申请表直接送法学院办公室2507室。

转出学院在审批转出申请时,可根据本院专业规模情况统筹安排转出名额。

3. 417日—424日,法学院根据制定的实验班条件和要求,审查申请者的资格符合性条件,依据报备学校的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考察面试筛选,按绩点和考察综合结果择优录取(考察面试具体安排届时会直接通知符合入围条件学生本人,注意保持手机通畅)。

4. 425日--4月26日法学院汇总《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申请表》、申请支撑材料和《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成绩汇总表》,根据报备的实验班方案,通过党政联席会确定拟进入2023级实验班的学生初选名单。

5. 法学院汇总拟选实验班名单及考核过程情况等材料,并将审议结果公示。

6. 公示无异议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报备教务处,并正式对外公布实验班学生名单。

7.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结果办好转专业手续,申请安排实验班学生的学籍、班级和宿舍等事宜,做好新实验班的学习衔接。  

以上内容如有不明事宜,请于48日下班前联系法学院办公室,电话020-37216203。




附件1: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申请表

附件2: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修读承诺书


                                                                  法学院

                                202442







附件1:    

法学院涉外法律人才创新实验班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学号


姓名


性别


所属学院


所属专业


高考科类

文科生□      理科生□

联系电话


申报

条件


第一学期学分平均绩点

绩点(     )


第一学期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

是  (  ) 否 (  )


第一学期无纪律处分记录

是  (  ) 否 (  )

申报条

件审查

是  (  ) 否 (  )      辅导员签名:


本人

申请

理由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注: 1. 请同学正楷清晰填写学生个人相关信息,学院和专业名称须写全称,内容真实准确

申报条件审查一栏请由学生分管辅导员填写。

请提供上学期学习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4. 本表需填写一式两份。






附件2:


法学院涉外法律人才创实验班修读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1、我已充分了解________________实验班与原专业人才培养方式的差异;

2、我充分了解实验班存在各项涉及课程、培养方式等差异,并愿意承担由于此差异造成的补修课程、成绩补考等学习任务,并竭尽所能,以对自己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完成;

3、我自愿转入______________实验班,并愿意遵守______________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细则规定;

4、我已充分了解:我校每位学生仅有一次实验班修读机会。任何情况下,本人均不会再次申请转出其它专业就读,或转回原专业就读。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