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学生事务 学生组织 正文

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章程

作者:时间:2026-05-15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的名称是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 组织是法学院志愿服务统筹执行机构、青年实践育人平台、联系学院与社会的桥梁纽带,以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打造先进志愿集体。

三条 本组织以奉献自我,服务他人为宗旨,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指引,立足法学专业特色,开展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服务校园、服务社区、服务社会,践行青年责任,致力于建设有担当、有温度、有专业影响力的志愿组织。

组织接受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校青指业务指导与授权,按照校青指工作部署与相关规定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 工作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 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青指的指导与授权下,承接校青指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并结合法学院的实际情况,开展各项志愿活动、社区活动以及承接符合志愿服务精神的各项志愿活动。目前法学院青协开展并长期进行以下活动:

(一)承接校青指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活动

(二)组织3月雷锋月志愿服务活动

(三)组织、统筹春季、秋季广交会志愿活动的开展与评奖

(四)组织,统筹法学院三下乡活动的立项、开展、结项以及评奖工作

(五)组织与开展11月爱心助学系列活动

11月志愿服务表彰评奖工作;

)社区实践计划的长期推进与进行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部门职能

第六条 本组织的组织架构由会长层及下设秘书部、策划部、宣传部、法社部、外联部、后勤部组成,实行会长层统筹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

第七条 会长层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承接并发布校青指志愿服务活动通知与任务;

(二)对接指导老师,统筹部长团,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制定、修改本组织章程及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四)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与部署会议

(五)统筹组织招新、换届及人员管理工作;

(六)统筹社区实践计划,协助法社部对接实践单位负责人;

(七)组织开展组织内部自主量化考核;

(八)起草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九)统筹志愿服务评奖评优工作;

(十)负责组织工作文档与资料的统一管理。

第八条 秘书部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协助会长层发布通知,对接各班级联络员;

(二)协助学院及社区开展志愿者招募,收集志愿者信息;

(三)收集团学部署的两周一次量化考核材料;

(四)负责组织内部会议记录撰写与整理;

(五)收集活动反馈,撰写活动总结,整理并存档活动素材。

第九条 策划部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负责活动形式、流程及相关内容的核心策划;

(二)统筹策划案分工、撰写、修改与审核;

(三)总结并完善策划书模板,积累活动策划素材;

(四)统筹校内各月常规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实施。

第十条 宣传部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负责组织活动新闻稿、推文的撰写与编排;

(二)制作活动宣传物料及相关宣传材料;

(三)负责活动现场素材拍摄、整理并报送秘书部存档;

(四)负责组织活动PPT、海报等视觉材料的制作。

第十一条 法社部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对接并联络社区实践单位负责人;

(二)协助社区组织、培训志愿者开展社区实践活动;

(三)建立社区实践活动群,组织志愿者填写考核材料;

(四)负责校内志愿服务评奖材料审核;

(五)牵头奖项申报,准备组织年度评优评奖材料,经指导老师及会长层审核后上报。

第十二条 外联部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负责组织经费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定期公示制度;

(二)开展对外联络与赞助对接工作;

(三)负责活动场地及固定物资的申请;

(四)负责活动物资采办、登记与经费报销;

(五)负责第二课堂活动申请与相关流程办理。

第十三条 后勤部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负责组织活动公假条、志愿时长证明等材料的制作与盖章;

(二)负责法学院 i 志愿时长补录申请与材料提交;

(三)负责法学院 i 志愿系统管理及组织挂靠工作;

(四)负责组织内部物资统一登记、分散存放与日常管理,包括志愿马甲、队旗等。

第四章 工作运行机制

第十四条 组织实行分级分管制度:

(一)会长层统筹管理全体部长团,会长分管秘书部、策划部、后勤部;副会长分管法社部、宣传部、外联部。

(二)会长层对分管部门进行工作指导、进度跟踪与问题处理,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三)部长团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落实会长层部署,及时处理部门成员反馈,优化工作流程;细微调整可直接执行,重大调整须提交优化方案报会长层审批。

(四)部门成员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积极参与活动,遇问题及时向部长报告,量化考核信息须如实填报。

第十五条 组织开展活动实行部门联动、协同配合制度:

(一)量化考核收集工作由秘书部牵头,各部门及全体成员配合,如实填报工作内容。

(二)活动策划由策划部牵头,各部门派员参与策划组;涉及部门专项业务内容,由对应部门负责撰写与落实。

(三)社区实践活动由法社部牵头,各部门协助并轮流派员参与,熟悉流程、积累经验。

(四)赞助工作由外联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任务,严格遵守截图规范与截止时间要求。



第十六条 组织实行跨校区协同工作机制:

(一)本部23级部长以线上指导为主,统筹部门整体工作,对接社区、组织志愿者、管理志愿品牌项目。

(二)本部23级、25级干事以线下活动为主,在副部长安排下开展工作,复制本部模式、拓展实践内容、运营品牌项目。

(三)肇庆校区24级干事以线上工作为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线下活动,力争与本部同步实施。

(四)不同校区须严格执行对应校区青指管理规定,不得混用标准。

第十七条 组织建立多渠道、常态化工作反馈机制,反馈内容包括工作进展、困难问题、改进建议等:

(一)定期反馈:每两周通过量化考核收集工作内容,形成常态化反馈。

(二)即时反馈:成员遇问题及时向部长报告,部长汇总后报送会长层共同研究解决。

(三)会议反馈:通过内部例会集中梳理、总结、通报工作情况。

(四)定向反馈:会长层可根据工作需要,主动问询部门成员并答疑解惑。

第十八条 实行全过程工作留痕与规范存档制度:

(一)工作开展期间须完整记录人员分工、任务安排、执行情况,确保责任可追溯。

(二)活动结束后须及时开展总结,固化流程、优化方案,形成标准模板。

(三)各类文件、素材、资料由对应部门整理归档,并进行内部公示。

1.秘书部负责活动总结、照片等素材归档;

2.策划部负责策划案完善与存档;

3.宣传部负责推文、海报、宣传品存档;

4.后勤部负责物资盘点、登记与公示;

5.外联部负责经费核算、记录与公示;

6.法社部负责评奖材料、社区活动资料归档。

(四)对外信息收集、证明办理、时长录入等工作须设置核对异议期,补正后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结并最终公示。

第十九条 组织建立自主量化考核与内部评优制度:

(一)工作量化登记由秘书部牵头,每两周开展一次,成员须如实填报。

(二)每学年开展一次工作效能考核,成员填写考核表并附证明材料,经部长团审核后公示结果。

(三)每年11月左右通过民主推选、投票方式,评选年度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建设高效能志愿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