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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与越秀区人民法院达成共建协同育人基地协议

作者:法律系时间:2015-05-22点击数:

520日上午,法律系张长龙主任、温万虎书记一行人赴越秀区人民法院,签订共建协同育人基地协议暨挂牌仪式。越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陈熙明,政工办副主任罗文斌,金融审判庭副庭长潘峰法官等参与会谈。

法律系张长龙主任首先向对方介绍了广东金融学院及法律系的基本情况,介绍了近年来法律系开展协同育人工作的主要情况,对越秀区人民法院在接收学生实习、共同开展协同育人等工作上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张主任提出,希望接下来双方能在学生实习的基础上,深化合作,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陈熙明主任表示,越秀区人民法院作为市中心区域的基层法院,体现出辖区内党政机关多、流动人口多、案件种类多、新型案件多等特点。近年来,越秀区人民法院重视调研工作,鼓励法官参与学术活动。现有1个案例被最高院采纳为指导案例,创造了全省基层法院的第一。此外,还多次获得各级各类奖励。

陈主任希望今后能进一步深化合作,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在实习学生选拔、培训,实习活动指导,人员互访交流,资源共通共享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的合作。

会上,双方签订了共建协同育人基地的协议,并向越秀区人民法院移交了实践教学基地的牌匾。